最高罰300萬元!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多措并舉堅決打擊哄抬物價行為
2022年04月01日10:22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生活必需品、主副食品會漲價嗎?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采取了哪些措施穩定物價?3月26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彭文皓在上海市舉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進行了介紹。
彭文皓表示,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保供穩價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價格監管,運用行政指導、約談警示、承諾整改、行政處罰等監管方式,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根據封控區域變化,動態調整監管重點。3月11日以來,連續下發文件,要求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封控管理區域變化和市場價格波動情況,對監管重點區域、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進行動態調整。把農產品批發市場、封控社區的周邊菜場、臨時售菜點等作為重點區域,把線上經營者作為重點對象,加大價格巡查檢查、政策宣傳和提醒告誡。截至3月25日,已檢查相關單位24418戶次,發放提醒告誡函19292份。對檢查中發現經營者明碼標價不規范等問題已督促整改。
加強部門聯動,合力守護“菜籃子”。建立保供穩價工作機制。一方面,共享價格監測信息、保供信息和監管信息;另一方面,強化風險研判,共同研究、會商工作措施,增強保供穩價合力。各區市場監管局也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街鎮社區的溝通。比如徐匯、普陀、浦東、閔行、松江和奉賢等區局都成立了保供穩價工作專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資供應和價格平穩。
3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與市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明確了與人民群眾生活最為密切的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作為指導意見調整的范圍,同時意見還明確了哄抬物價行為認定標準,以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日常進銷差價率作為比較基準,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的進銷差率,不得超過自身3月13日至19日期間,同一商品或同類商品的最高進銷差價率,如果超過了,經查實就可以認定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一旦構成,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責令市場主體整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對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市監部門將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彭文皓強調,下一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強部門會商與聯動,持續開展價格日常巡查和提醒告誡,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妥善回應社會關切,嚴厲打擊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